
市网协有关“最低限价”的公告牌。

以前悬挂在各大网吧内的“最低限价牌”,已被取了下来。
被武汉市网吧协会当成先进经验推广实行了3年的"网吧最低限价",日前被市物价局紧急叫停。按照整改要求,市网协已在全市范围内收回全部最低限价牌,并向全市消费者道歉。
【引子】晨报报道引发物价部门调查
7月中旬,晨报记者探访了桥口区"新沸点"、"天讯"、"薰衣草"等网吧,发现这些网吧内均贴有《桥口区网吧关于最低限价补充公告》,除要求强力执行"最低限价"---会员不低于1.5元/小时,非会员不低于2元/小时,包夜不低于5元的规定外,同时授权网吧业主,夏天开空调,每人次还可另收1元空调费。公告落款为"市网协桥口工作站"。
8月1日,晨报"民情"版对此进行了报道。"搞最低限价,是为防止大家恶性杀价竞争,免得到头来都没钱赚。"采访中,市网协会长周彰认为,此举在于规范网吧行业的竞争秩序,"有些人已经投入了几十万,要是亏了怎么得了?"
不过,也有部分网吧不愿参加最低限价,理由是地理位置本来就不好,硬件条件有限,"不是想搞价格战,但相对那些资金雄厚、经营设施好的网吧,价格不低一点,实在没优势"。
有消费者指出,搞最低限价后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
晨报的报道引起了省物价局的高度重视,"不论是收取空调费,还是搞行业'最低限价',都有违价格法规"。该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市、区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纠正这种不良趋势。
【调查】违法行为被当成经验搞了3年
调查取证工作交由市物价局稽查分局办理。
审理科长陈长虹介绍,通过晨报报道提供的线索,他和两名执法人员按图索骥,对十多家网吧进行了多次暗访取证。
随后,通过市网协桥口工作站负责人陈炎斌,陈长虹等人找到了几名"片长"(一个"片长"负责10余家网吧),从谈话中获悉,收取空调费是源于一次网吧业主聚会。
取证工作由此打开了突破口。
调查人员掌握的信息显示,6月份,该区网吧业主在"高兴网吧"聚会,大家谈论电费昂贵时,正好看见该网吧向每位网民收1元空调费,遂商议将此办法加以推广。当时共有10个片长参加会议,除长丰片区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参与外,其他9名片长一致同意收空调费。
空调费问题弄清楚后,物价人员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最低限价"上。
走访桥口、江岸、江汉等网吧后,执法人员发现,这些网吧都悬挂着由武汉市网吧协会统一制作的蓝色"最低限价"牌,尽管公告开头不同,但内容如出一辙。
陈长虹指出,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年颁布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中的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很明显,网吧间订立的这种最低限价的协议是违法的"。
为了澄清网协在"最低限价"上无责,市网协负责人拿出厚厚一叠由各区网协上报的业主自愿签名书,言明协会只是从中协调,涨价是集体自愿行为。粗略统计,范围几乎涉及全市1600多家网吧。
而陈长虹指出,正是这份所谓的自愿签名书,从一方面印证网协参与了协调。"协调也算违法。依据《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行业协会组织应该加强价格自律,不得从事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陈长虹介绍,在与市网协接触伊始,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调查人员发现,我市各大网吧最低限价,最早源于武汉网协2004年6月印发的《武汉市网吧行业协会关于限定网吧上网最低价格的决定》。
令调查人员感到吃惊的是,最早这次关于网吧限价的规定,还被作为协调网吧管理的先进经验,在全国文化市场的一次专题会上,进行了总结和介绍。
"单个网吧涨价是容许的,但串通搞价格联盟,不论是限高还是限低,都是违法的。"执法人员指出,违法搞价格垄断,情节严重的可对网吧经营者和协会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 市网协被责令向消费者道歉
经市物价局批评指正,市网协意识到"好心办了错事",正在配合积极整改。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较好,市物价局决定对其免于经济处罚,并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发文纠正最低限价行为,并召集网吧业主开会,停止最低限价,加强价格自律;在9月3日以前,在全市范围内收回最低"限价牌";通过各种方式,向网民和其他网吧业主道歉,消除恶劣影响;9月5日前向市物价局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昨日,记者从市网协官方网站上看到,有关最低限价的专题探讨,已被网站置顶,在"关于停止网吧上网'最低限价'活动的公告"中,网协已公开向网民道歉。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基层网协正在举一反三,学习《价格法》及相关规定。
【教训】协会组织不得干预价格竞争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提倡和鼓励竞争。"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张处长称,这起事件,暴露出经营者和协会的法律意识不强。"价格就两种,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不允许经营者或行业协会通过串通干预价格。相邻网吧,一个涨价,另一个不涨价,是正常的。但两家一起合谋涨价,就不允许了。限制价格和操作价格,都是一种垄断的表示,都是与政策和市场经济不相符的。行业协会可协助网吧企业核算经营成本,但不能制定最高和最低限价,通过各种手段干预价格竞争,否则就是价格垄断"。
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学东指出,市场经济是残酷的,有赚有赔,网吧业主如玩不起,可选择退出。不论是企业还是行业协会,都应对此有充分认识。
当然,如有人妄想通过恶性竞争挤垮对手,可向物价部门举报。但协会绝不能搞最低限价,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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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网协向消费者致歉
最近,市物价局有关部门到本协会检查物价工作,指出在我市网吧行业中开展的最低限价活动有违价格法规。为此,武汉市网吧行业协会已作出决定:撤销协会于二00四年六月印发的 《武汉市网吧行业协会关于限定网吧上网最低价格的决定》。要求网吧会员单位凡仍在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最低限价活动须立即停止,并撤销在网吧内张贴的各种最低限价标识,以消除影响。
虽然开展最低限价活动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制止恶性压价竞争,并且被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但采用"最低限价"这种方式确有不妥。因此,希望要求实行最低限价的网吧单位对停止最低限价予以谅解,并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向网民们及其他网吧经营者诚表歉意。
停止开展最低限价活动,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网吧经营市场,实现公平、有序竞争。因此,停止最低限价活动后,各网吧经营单位更应严格遵守价格法规,自觉抵制恶性价格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各网吧经营单位要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及社会各界监督。凡发现有串通抬价和恶性压价等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